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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三要素”可认定为工伤

作者:张童 马凯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6日

“我受伤时也没觉得这是工伤,工伤意识很淡薄,平时受伤了就请假休息两天,也不会想到享受工伤保险(放心保)。”给学生做示范动作而受伤的体育老师李先生说。和他一样,对工伤保险意识淡薄的人还有很多。

  今年36岁的李先生,是临淄区某高中的体育老师。近日,他在给学生示范前手翻动作时,意外受伤;现在在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免费康复。“除了免费享受康复治疗,一天还有12元钱的伙食费,基本不花自己的钱,免了后顾之忧了。”李先生告诉记者,享受到这样的保障,他很满意。

  此外,李先生还表示,先前他对工伤概念的理解很模糊。“体育老师这个群体,受工伤的很多,但真正享受工伤保险的却很少,主要是因为了解的太少,意识太淡薄。”在隔壁病房享受免费康复的张先生也有同样的感受,他说,先前在单位受了伤,都是选择请个假回家休养几天,不会考虑享受工伤保险。“强化职工对工伤保险的了解很重要。”张先生说。

  对此,市社保处主任马光明说,工伤认定主要有个“三要素”,分别是“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一般符合这三个要素,就可认定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享受相应的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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