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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过认定期限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8日

 问:2014年5月,我在工作过程中被硬物撞伤了,单位一直没有为我申请工伤认定,一年多来我住院了3次,单位为我支付了全部医药费,但没有与我协商赔偿事宜。我想问,我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多少损失?

  法律专家回复:你是去年5月受伤的,离现在已超过一年,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要提出申请,由于你在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所以已错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获得救济,你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获得救济,即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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