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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注意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1月18日

  申报工伤注意如下:

  1、是否存在劳动工伤(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

  3、有关证明文件的取得(交通事故伤害的证明,由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出具;

  暴力伤害的证明,由公安刑事管理部门或治安管理部门出具;   

  见义勇为的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   

  职工下落不明的,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裁定书。   

  不予出具证明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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