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工伤保险>> 基础知识>>正文

工伤医疗期及期间待遇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02日

    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如果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没有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职工或其家属因职工工伤所享有的待遇如下:

    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需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需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被鉴定为1级至10级伤残的,在工资、工伤津贴、伤残抚恤金、补助金等方面分别享有法律规定的不同待遇。工伤受害人或其家属和用人单位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来解决。同时,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