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从事生产过程中,由于产品加工生产的工序和使用的机器设备等,很多企业难免都会发生工伤事故,据统计,在珠三角有71.8%的企业发生过工伤,仅每年发生在珠三角的断指事故就多达3万宗,而且,事故多集中发生在五金、制造企业。对于因工伤产生的经济补偿,只要不是职工醉酒、自残自杀或故意犯罪产生的,在处理事故时是不会考虑劳动者的过错,也就是工伤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因为职工疏忽大意而产生,但企业仍要对工伤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因此,企业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关系到企业能否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避免职工受到工伤伤害。
一、对职工特别是新职工进行职业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绝大多数工伤事故都是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意识较差造成的。一些新进入企业工作的职工,由于没有经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对所要从事的生产过程和设备操作是十分陌生的,因此,新进入职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显的十分重要。同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行为发生,维护生产秩序。
二、完善科学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企业要想尽可能减少工伤事故,就必须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建立标准化作业制度,对职工要经过培训后方能持证上岗,用科学的管理制度防范和杜绝工伤事故发生。
三、及时发放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企业对一些特殊岗的职工,要及时发放手套、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向职工配备这些用品不是一种福利,而是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减少工伤事故的一种预防措施。在向职工发生这些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同时建立相关保管、使用、回收制度,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时应考虑职工身体承受能力。
少数企业在安排生产时,为了赶工期尽早出货,往往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在连续疲劳工作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作为企业要防止因疲劳工作产生工伤。
五、定期对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防止因生产设备的原因发生事故。
企业的生产设备长时间使用可能会产生损坏或老化,及时检测和维护生产设备是可以避免一些事故产生。同时,对生产车间等场所的硬件设施也要进行安全检测,避免不必要事故产生。
六、积极参加企业工伤保险,减少工伤事故带来的损失。
尽管企业采取了预防工伤事故的措施,但仍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为了减少工伤事故对职工个人带来的生理和心理伤害,降低企业因工伤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企业就应参加企业工伤保险统筹。所谓工伤保险,就是当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对受伤职工时行经济补偿,这样就分担了企业的经济压力。但企业没有依法办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时,全部费用就要由企业来承担,这样对企业而言就得不偿失了,因为企业生产中可能发生工伤的可能性相比其它企业要高很多,因此,通过加入工伤保险来分散风险对企业来讲是十分必要的。目前,调整工伤事故的法律主要是国务院通过《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工伤保险都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另外,《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也对企业不依法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规定了职工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相应的处罚措施。曾经发生过个别极端的事件,企业没有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伤残职工因得不到工伤赔偿而与企业发生严重冲突的刑事案件。企业积极参加企业工伤保险,可以合理分散工伤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也能为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七、适当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分担企业和职工的经济负担。
一些企业由于客观情况,例如刚刚进入企业的员工,企业尚未决定是否录用等情况下,无法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事故,也可以分担企业和职工人经济负担。一些有条件的企业,也可能考虑为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同时发生意外伤害概率比较高的岗位的职工,额外办理商业保险。企业通过上述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有效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万一发生工伤事故,通过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商业险来合理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