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我是一名建筑施工员,在上班时,中午午休起来的时候,感到肚子有一点疼痛,自己以为去上个厕所就会好,可是就在去的路上突然疼痛晕倒,把下颚摔了一个口,去医院缝了7针,花了1000多元钱,不知道我这算不算工伤?由谁来承担这笔费用,依据是什么?
专家解答:
不知道你单位有没有给你们买五险,如果买了的话可以按照工伤来报。如果你买了商业保险的意外险,你直接叫你的代理人帮你去办理赔就是了。报销的时候工作人员会告诉你要提供哪些凭证的。
不知道单位有没有给你们上社保的工伤险和商业保险的意外险,如果有商业保险的意外险,这个事情是最好处理的,这种情况属于意外医疗的报销范围,拿到保险公司去报销就行了;如果没有,那就要找单位核实一下有没有工伤保险,有的话,是需要社保的相关部门做一个工伤事故鉴定,他认定是工伤就能报销,否则不能报销;如果这两个保险都没有,就比较麻烦了,只能你自己与单位的负责去交涉了,在交涉前建议你找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咨询一下。
这个问题您需要询问当地的社保机构,不过对于九级伤残,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伤残津贴。建议您最好先问一下您的单位,报销工伤费用可不容易,需要提供很多相关材料,通常办理慢的原因是缴纳到社保的材料不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