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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遭暴力侵害致死属于工伤吗?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7日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你侄女上班时因暴力致死,既符合上述第三条的情形,也符合上述第一、二条的情形,所以应当属于工伤。

    企业若不认为是工伤,那就看看当时有没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因为该条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治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据你所述,你侄女之死是因为青年人打赌造成的,看当时你侄女有没有参与他们的打赌。若参与了,是自己愿意配合让他们扔进去的,就违反了该条第一款的情形,就不属于工伤。但一个人是不会轻易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所以这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很小。从你讲述中得知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相信事实终会查个水落石出,此事会依法得到公正的处理。

    关于企业能否给予补偿问题。本案既是一起劳动(民事)案件,同时也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根据《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豫政〔2003〕5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民事伤害赔偿。获得的民事伤害赔偿总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费用统筹,由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部分。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已垫付了工伤保险费用的,当事人获赔偿后应当偿还垫付的费用。

    据上可知,你侄女办丧事所花费用及应得赔偿在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办结前,企业可适当垫付,待结案后一并结算处理。该问题你可先与企业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你可向郾城区人劳局、郾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仲裁,相信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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