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工伤保险>> 基础知识>>正文

工伤保险标准再次提高

作者:金山  来源:扬州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02日

  人社部门已发布《关于调整201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今年调整方式将有所变化。过去上涨都是同一标准,而今年调整的则是系数,系数调整为1.12.

    一问:哪些人享受新标准?

    6月30日前 三类人员享新标准

    根据新办法,201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包括,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内容。

    受益对象主要有三类人群:

    第一类人群为,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公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

    第二类人群为,6月30日前,因公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办理脱离工作岗位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职人员;

    第三类则是,6月30日前,因公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

    二问:系数怎么调整?

    待遇标准 调整系数为1.12

    往年调整的都是标准,而今年调整方式将有所变化。过去上涨都是同一标准,而今年调整的则是系数,系数调整为1.12.职工根据个人的标准乘以工伤保险待遇的系数,就可以算出自己实际涨了多少钱。

    据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系数为1.12.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主要受到工资增长幅度和居民消费物价水平上涨幅度等影响。根据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计发金额=调整前的计发金额×(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70%+居民消费物价水平上涨幅度×30%),也就是调整前的计发金额×1.12.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