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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如何维权

  来源:半岛晨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10日

        农民工陈某在某货栈工作近3个月,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工资按月领取。 2011年9月,陈某卸货时被风从车顶刮落,摔在地上,性命垂危。陈某亲属咨询,应由谁承担责任,该如何维权?
        刘志永律师认为,陈某和贸易货栈之间虽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劳动关系,陈某的伤情是在完成劳动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属于工伤。陈某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请求权利。如果贸易货栈没有为陈某办理社会保险,那么就由货栈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双方没有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陈某应当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律师提示:劳动者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维权提供保障;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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