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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李某咨询:“今年10月,我到某铸锻公司从事维修工种。工作第11天,因为对机器操作还不熟练,在工作时被撬棍打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为伤残十级。请问单位没给我办理工伤保险,我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法律人士解答: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劳动者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此,本案中,该铸锻公司应承担其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后果,让职工李某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