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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受伤未参保也享工伤保险待遇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2月21日

  问:我在一家小煤矿当矿工。前不久,我在工作中不慎致小腿骨折,治疗花了不少钱,我想经过确定工伤后报销医药费,老板却告诉我,企业没有为我缴工伤保险,不能享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未参保,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律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在颁布《工伤保险条例》之前,有的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不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职业病防治法》第53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因此,你虽未参保但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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