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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认定工伤死亡 抢救时间也是关键因素

作者:宋超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9月11日

  江阴山观某公司一职工近日在开会期间突发疾病,送江阴医院抢救,4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围绕是否属于工伤,家属与企业进行了理论。

  死者家属得知死者死讯后,从外地赶赴江阴,要求公司按工伤死亡事故赔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而公司认为是自身疾病导致死者死亡,不予赔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派出所与司法所一起组织人员赶到纠纷现场。首先倾听家属倾诉,逐步稳定其心情,然后对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起事故因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而不能视同工伤处理。最后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和解达成协议,由公司给予死者家属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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