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工伤保险>> 基础知识>>正文

在单位上厕所时被烫算不算工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5日

  李先生:我在太原一个铁厂上班,今年5月份的一个夜晚,9点左右,我在厂里干活,去厕所时路过我们厂冷却水池,因天黑没有看见前面的路,我掉进冷却水池,被水池里面的热水烫伤。现在花去医疗费5万元,老板只给了2万元,且说我是上厕所时受伤的,与工作无关,不应算工伤。我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没有人管。问我的情况是否是工伤?应该怎么办?
  甘律师: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时受伤,毫无疑问应该算工伤。职工上厕所,是在履行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正常生理需要,受伤当然算工伤。因此,你的伤害应该算工伤。
  在你所受伤害还没有治愈的情况下,老板的行为是不当的。但你不能因老板不给钱而放弃治疗,毕竟身体是自己的,你还是应该积极治疗,注意把医疗票据保管好。同时,你应委托家属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治疗终结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申请仲裁。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