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微信 网站公众号
张先生咨询:
我朋友在下班途中顺道去接孩子放学,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顺道买菜、洗车、接孩子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