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工伤保险>> 基础知识>>正文

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作者:唐静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16日

编辑同志:

我进入一家公司上班快半年了,当时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并没有给我们购买劳动保险,前几天,我在下班的途中和别人骑车相撞,结果我伤得比较严重,后来做了CT,医生说是左距骨、跟骨撕脱性骨折,已经打了石膏,医生说要在家休养一个月,这种情况可以算是工伤吗?如果算应该怎样申请工伤赔偿?读者 齐先生

 

经咨询湖南经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灵、马伟,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您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3)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

其次,如果您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您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则会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书》。您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如果您被认定为工伤但所在单位未为您投保工伤保险,那么您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向您所在单位主张赔偿。当然,您也应当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您没有被认定为工伤,您也可以与肇事方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对方索赔,但是必须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提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