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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发生视网膜堵塞能认定为工伤吗?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09日

同志:
  我们是天津一家焦化厂安技部门,我厂一名职工半年前从车间调到门卫岗位。十天前他称眼睛看不见,去医院诊断是视网膜堵塞。现在这名职工不能上班。请问:对这名门卫我们应该按工伤处理还是按病假处理?
  天 津 焦 安
  焦安先生: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是否患有职业病并享受工伤待遇,应满足4个条件:患病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的过程产生的;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职业病目录》所列的10大类115种职业病之一。这4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职业病目录》中,与眼病有关的是第七类“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和“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因此,贵公司在处理该门卫的病情时,要按照上述《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目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逐一对照上述4个条件,特别是看医院诊断出的门卫眼病是否为上述3种职业性眼病中的一种,如果符合,是否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这样才能最终确定门卫患病是否为职业病,是按照工伤待遇还是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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