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是河北一家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我厂一名职工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各负50%的责任。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能算工伤,现在各负一半责任,能否申报工伤认定?
河 北 赵爽爽
赵爽爽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在于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但在一年多来的实践中,各地均出现认定书中双方各负一半责任的描述,这就给职工工伤认定带来了难度。因此,许多地方在处理责任各负一半的情况时,也认可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避免政策的空白。在此为贵公司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