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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算工伤吗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31日

过劳死算工伤吗
  现行立法缺乏有关“过劳死”规定
  “过劳”已经成为我国白领的工作常态,而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无“过劳死”这一概念,更谈不上对其如何认定。
  与此相关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2003年颁布、2010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该条款规范解释看,其包含了几层含义:
  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
  二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以外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的,不能视同为工伤。
  从上述规定看,其并非严格的“过劳死”的规定,只是简单地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情形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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