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真是帮了我的大忙!”这是河北省永清县吉森爱丽思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先生发自肺腑的一句话。
2008年7月29日,刚在该企业参加工作仅一个多月的年轻女职工杨俊维不幸发生工伤事故,被机器无情的夺去了左臂。由于伤情严重,从县医院转诊至廊坊后又转到北京,经过3个多月的治疗才康复。在市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伤者为工伤并定为三级伤残后,该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为该职工报销工伤医疗费用33586.75元,而且积极联系北京德林假肢矫形器公司为该职工装配了假肢,并报销辅助器具(假肢)费用10000元,累计支付给该职工74330.05元,以后该职工每月均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1200余元,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工伤者不仅得到工伤保险金及时救治,而且还得到相应的伤残津贴,更让企业减少了许多麻烦。经过这次重大事故的妥善处理,林经理算是真正尝到了参加工伤保险的甜头。2007年以前这家企业一直为员工买商业保险,对工伤保险并不认识,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多次上门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和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好处,终于使林经理懂得了参加工伤保险不仅是依法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手段,更是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形式。他当即决定企业全员参保,月缴纳工伤保险费1000元左右。
工伤保险自2004年启动以来,永清县把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作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把高风险行业和农民工作为参加工伤保险的重点,切实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问题。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到目前为止,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197家,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4793人。累计为641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费274万元。
杨俊维工伤事故的妥善处理,使林经理感触颇深,他说:“办企业最怕的是发生工伤事故,只要一点小的工伤事故,什么工伤治疗费、工伤赔偿、误工补贴、伤残补助等等,总会与职工纠缠不清,经常被弄得焦头烂额。没想到这次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于参加了工伤保险,劳动保障部门出面帮我们处理的妥妥贴贴,还是参加工伤保险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