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GB(/T)24803的本部分:
a) 规定了电梯、电梯部件和电梯功能的安全参数;
b) 为降低电梯在运行、使用或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补充了GB24803.1—2009规定的系统和方法。
1.2 本部分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电梯:
a) 安装在任何永久的和固定的结构内,该结构在建筑物内或附着于建筑物,安装在下列地方的除外:
1) 私人住宅(单一家庭);或
2) 运输设备上,如:轮船。
b) 具有任何:
1) 额定载重量、运载装置的尺寸和速度;以及
2) 运行距离和一定数量的层站。
c) 受运载装置内失火以及地震、气候或洪水的影响。
d) 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如:超载),但不考虑故意破坏。
1.3 本部分不适用于:
a) 残障使用人员的所有的需求1。或
1) 虽然通过风险评价本部分所述及的电梯基本安全要求(GESRs)已经被识别和评定,但是没有必要考虑使用人员的所有残障或残障的组合。
b) 由下列情况引起的风险:
1) 电梯制造、安装、试验、改装或拆除期间的作业;
2) 消防、紧急疏散时电梯的使用;
3) 故意破坏;
4) 运载装置外部发生火灾;
5) 爆炸性环境;
6) 危险物品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