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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

标 准 号: YY/T 1618-201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安得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发布日期: 2018-09-28
实施日期: 2019-10-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静脉穿刺端针管公称外径为0.5mm至0.9mm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的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可见回血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的要求, 但鼓励可见回血一次性使用人体静脉血样采集针的制造商积极采用本标准中的相关条款。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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