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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第2部分:无菌加工医疗器械的要求

标 准 号: YY/T 0615.2-200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发布日期: 2007-07-02
实施日期: 200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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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9年05月31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标示无菌的无菌加工医疗器械的要求;适用于无菌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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