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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指南 第1部分: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

标 准 号: GB/T 22274.1-2008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日期: 2008-08-04
实施日期: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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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6年07月26日
内容摘要

GB/T 22274《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指南》分为3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22274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原则和符合性监督系列文件No.2:《良好实验室规范监督部门导则:修订的GLP符合性监督程序指南》[OCDE/GD(95)66]。
GB/T 22274的本部分规定了良好实验室规范中监督部门的行政管理、保密性、人员和培训、GLP符合性计划、试验机构检查和研究审核的后续工作、申诉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GLP监督部门。
本部分进行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原文中的(1)前言和引言;(2)第二部分:与GLP原则及符合性监督有关的OECD理事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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