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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制冰机的特殊要求

标 准 号: SB/T 11041-2013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尼托瓦(中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等
发布日期: 2013-12-04
实施日期: 20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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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年10月29日
内容摘要

GB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涉及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的下述器具的安全。
———日产冰量大于15kg,且不超过2000kg的商用自动制冰机;
———自携压缩冷凝机组或以两个单元的形式提供可按照制造商说明组装成单一器具(分体系统)的电动商用制冷制冰机。
本标准同样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压缩式器具。
只要适用,本标准还涉及这类器具所共有的危险。
本标准不包括制冷器具的结构和工作特性,该部分内容在ISO 标准中涉及。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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