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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电压1000 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性能、试验和定额 安全要求 安装和运行导则

标 准 号: GB/T 12747.1-2017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新容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九社电气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31
实施日期: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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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内容摘要

GB/T 12747的本部分适用于专门用来改善标称电压为1 000 V及以下、频率为15 Hz~60 Hz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本部分也适用于在电力滤波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电力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在附录A中给出。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标称电压1 000 V 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标称电压1 000 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在频率50 kHz以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串联电容器;--交流电动机电容器;--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电力电子电容器;--荧光灯和放电灯中用小型交流电容器;--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用于各种电气设备中并作为其部件的电容器;--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互感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而这些标准并不包括在本部分内。本部分的目的是:a)〓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b)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c)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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