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HBES)以及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BACS)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系列标准的结构、应用程序和集群概览,并规定了住宅和楼宇电子/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和住宅和楼宇电子/楼宇自动化和控制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住宅和楼宇电子系统(HBES)以及楼宇自动化和控制系统(BACS)。
本部分适用于(但不限于):
--操作站和其它人机界面设备;
--管理功能设备;
--控制设备、自动化站和应用特定的控制器;
--现场设备及其接口;
--设备的布线和互连。
上述用在专用的HBES/BACS网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