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适用于在实验室条件下试验的冲击式和反击式的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
本文件适用于机组功率大于5 MW或公称直径大于3 m的原型对应的模型。将本文件所规定的程序完全地应用于机组功率或公称直径较小的水轮机,一般来说并不合适。但若供需双方认可,则此类水力机械上也可参照执行。
在本文件中,术语“水轮机”包括以水轮机方式运行的水泵水轮机,术语“水泵”包括以水泵方式运行的水泵水轮机。
除与试验有关的事项之外,本文件不包括纯商业利益的事项。
只要机械的结构或部件不影响模型的性能或模型与原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本文件既不涉及水力机械的详细结构,也不涉及水力机械部件的机械性能。
本文件规定了验证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的主要水力性能是否满足合同保证值(见4.2)所进行的模型验收试验的有关事项。
如果对试验的任何步骤持异议,可参看本文件,它包含了指导试验进行的规则和描述了所采取的测量方法。
本文件的主要目的是:
——定义所使用的术语和参数;
——为了确定模型的水力性能,规定试验方法和所涉及的测量参数;
——规定结果的计算方法以及与保证值的比较方法;
——确定本文件所规定范围内的合同保证值是否得到满足;
——定义最终报告的范围、内容和结构。
保证值可以以下列方式之一给出:
——原型水力性能保证值,考虑比尺效应后根据模型试验结果计算获得;
——模型水力性能的保证值。
此外,为了水轮机原型的设计或运行,也需要确定一些辅助性能数据(见4.4)。与第4章~第6章对主要水力性能的要求不同,第7章给出的有关辅助性能数据的信息对使用者仅具有建议或指导性质(见7.1)。
如果现场验收试验(见GB/T 2004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