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海关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按照《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海关总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国海关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系统性安全风险,守护国门安全的能力全面加强,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持续巩固全国海关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形势。
二、主要任务
(一)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围绕机关日常运转和监管执法各个方面,密切关注年终岁尾、节假日关键期和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定期梳理风险隐患,动态更新问题台账,对账销号动态清零,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二)保持全链条打击危险品伪瞒报的高压态势。继续盯紧危险品抵港到提离各环节,防止口岸滞留现象反弹,保持全链条打击危险品伪瞒报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深入推进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持续加强危险品产地检验和目的地检验。
强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防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涉案危险品存储安全防范, 加快涉案危险品处置速度。强化海关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执行落实。
(三)提升进出口危险品智能监管水平。搭建危化品“智慧监管中心”,实现风险自动感知分析和异常情况的预警监控。探索研发口岸非侵入式快速筛查设备,对口岸入境集装箱及查验货物中藏匿、泄漏的危化品、有毒有害货物进行快速筛查。开发危化品快速、微量检验技术,提高通关效率,解决样品传递不便、存储困难等问题。
(四)强化进出口危险品检验监管精准执法。推进危险品检验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参数化,更加系统、持续、精准监测危险品检验数据。建立危险品检验工作的知识库和知识图谱,通过开发多层级群智能辅助决策系统,提升一线检验监管执法效能。
(五)加强执法作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检查,口岸执法现场巡查,加工贸易保税监管和稽核查、属地查检,有害因子监测等各项现场执法作业安全指引,切实保障一线执法关员人身安全。持续开展海关监管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将发现的监管货物、作业区域安全隐患通报、移送相关主管部门。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扩大应急演练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熟练程度和实战技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编制完善进出口危险品检验岗位培训教材,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实训点建设水平,强化实案、实景、实操演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安全投入。各海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加强监管资源配置和安全防护装备配备,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持保障。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 和应急培训,深入开展实操实训应急演练,做到既保障口岸生产安全,又保证人身、财产、设备安全。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海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进一步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始终坚持真防真查真严,持续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同步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三)强化考核督导。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效将纳入各级海关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海关总署将通过派出综合检查组和组织直属海关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考核督导,检查结果向总署党委报告,加大通报表扬和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各海关单位要分级建立健全考核检查、督导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