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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发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旅游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上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活动以及实施房地产管理,参照本法执行。
  第七十二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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