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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7年9月4日第92号)

发 文 号:北京市人大公告(第92号)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公告(第92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1997年9月4日第92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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