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号令)精神,科学、合理地划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规范(试行)》。
本规范统一了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现有的分类方法,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的共享交换和统计分析奠定了基础,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范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由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规范起草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2009年6月份启动规范编制工作以来,起草工作小组先后到海淀、朝阳等区县进行调研,收集整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各省市隐患分类相关资料,起草制订《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规范》(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求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并通过了专家论证。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规范(试行)》自2010年2月1日起实施,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编制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分类原则. 1
四、主要内容. 3
附件. 4
一、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方法,便于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将日常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统一标识、统计分析和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号令)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和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在企业自查、执法检查、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统计工作。
三、分类原则(一)唯一性原则
即一种隐患的特征只能用一种分类标志来解释,不能属于不同类别。
(二)通用性原则
即任何一种安全生产隐患都要有所归属,按其主要标志划归于相应的类型之中,没有遗漏。
(三)稳定性原则
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应满足今后一段时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不能随着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改变而随时发生变化。
(四)可扩展性原则
在隐患类别的扩展上预留空间,保证分类体系有一定弹性,可在本分类体系上进行延拓细化。在保持分类体系框架的前提下,对分类进行细化拓展。
四、主要内容根据以上分类原则,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实际,将隐患划分为以下4大类26小类,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表
隐患大类 | 隐患小类 |
安全管理类 |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 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类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 4、安全管理制度类 5、操作规程类 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类 7、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类 8、相关方管理类 9、其他安全管理类 |
设备设施及物料类 | 10、物料类 11、平面布置类 12、建(构)筑物类 13、工艺及生产工具类 14、安全设备设施类 15、辅助系统设备设施类 16、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类 17、其他设备设施类 |
从业人员类 | 18、从业人员资格资质类 19、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类 20、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类 21、其他从业人员类 |
场所环境类 | 22、作业环境类 23、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类 24、安全标志及标识类 25、周边环境类 26、其他场所环境类 |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说明
序号 |
隐患大类 |
隐患小类 |
说明 |
---|---|---|---|
1 | 安全管理类 |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 |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 |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类 |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安全生产责任制类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 ||
安全管理制度类 |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 | ||
操作规程类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的操作规程。 | ||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类 |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危险场所/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变配电室值班记录、检查及巡查记录、职业危害申报档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安全费用台帐等。 | ||
1 | 安全管理类 | 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类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应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求。 |
相关方管理类 | 相关方是指本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 ||
其他安全管理类 | —— | ||
2 | 设备设施及物料类 | 物料类 | 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物料、中间体、产品等。 |
平面布置类 | 平面布置主要包括:生产设施系统、动力公用设施系统、修理设施系统、运输设施系统、仓库与堆场、生产管理及其它设施系统、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等的布置布局及其与厂区内其他系统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 | ||
建(构)筑物类 | 主要包括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防火等级等。 | ||
工艺及生产工具类 | 生产工具中包含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以及运输工具。 | ||
安全设备设施类 |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安全仪器仪表,监控系统,报警装置,防爆、泄爆、隔爆、抑爆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毒除尘装置等。 | ||
辅助系统设备设施类 | 辅助系统主要包括电气系统(含变配电室、电气线路隐患、电气设备/工具)、消防系统、照明系统、压缩空气站、锅炉房、乙炔站、煤气站、天然气配气站、氧气站等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动力或其他辅助生产经营活动的系统。但生产经营单位主营业务为提供动力时,其主营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隐患不属于辅助系统类隐患。 | ||
2 | 设备设施及物料类 |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类 |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尘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耳塞、护目镜、防护服等。 |
其他设备设施类 | —— | ||
3 | 从业人员类 | 从业人员资格资质类 | 从业人员资格资质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 |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类 | 从业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等。 | ||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类 | 从业人员“三违”主要包括: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作业、负责人违反操作规程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 | ||
其他从业人员类 | —— | ||
4 | 场所环境类 | 作业环境类 | 包括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磁辐射、高温、高气压、低气压等)、生物因素等限值超过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类 |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及管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 ||
安全标志及标识类 | 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以及使用安全色对具有危险性的设备设施进行的标识。 | ||
周边环境类 | 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厂区外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如高压供电线路、输油/气管线等)与厂区内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防护距离。 | ||
其他场所环境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