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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