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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04月12日

本溪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

发 文 号:本政办发[2008]31号
发布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8-04-12
实施日期:2008-04-12

  三、考核等级及奖罚标准

  1.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2.奖罚标准

  (1)先进。县(区)政府经省政府考核评为先进的;市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经考评小组依照《本溪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项目分数表》检查得分在95分以上(含本数)的,为先进单位。先进单位从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中提取20%,作为对县(区)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的奖金,其中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个人,可得本人交纳金额1倍的奖金。

  (2)达标。县(区)政府经省政府考核评为达标的;市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经考评小组依照《本溪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项目分数表》检查得分在80分至94分的,为达标单位。达标单位从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中提取10%,作为对县(区)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的奖金,其中交纳风险抵押金的个人,可得本人交纳金额50%的奖金。

  (3)不达标。县(区)政府经省政府考核评为不达标的;市属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经考评小组依照《本溪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项目分数表》检查得分在79分以下(含本数)的,为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从单位和个人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中扣罚20%。被扣罚的部分,作为市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4)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奖励资金,从提取的和扣罚的风险抵押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附件3:

本溪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考核项目分数表

  考核项目 考核办法 扣除分 评定分 备注

  (一)

  伤亡事故(24分)

  1.控制伤亡事故(20分)

  在控制指标内死亡1人或重伤3人扣5分;重伤1人或发生一次急性中毒3人以上事故扣1分。

  2.事故及时统计上报(2分)迟报1起扣1分。

  3.发生事故及时抢救并保护现场(2分)未及时抢救并有效保护事故现场每次扣1分。

  (二)安全生产制度建设(10分)

  1.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5分;缺1项扣1分。

  2.安全目标未层层分解扣3分。

  2.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分)

  1.未建立扣5分。

  2.缺1项扣1分。

  3.未按规定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扣2分;未进行预案演练扣0.5分。

  (三)安全宣传教育(14分)

  1. (10分)

  1.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人。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扣2分/人。

  3.按规定应进行全员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扣0.1分/人。

  2.安全宣传(4分)

  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月活动扣2分。

  2.未制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扣2分。

  考核项目考核办法扣除分评定分备注

  (四)安全基础管理(22分)

  1.安全机构及人员(4分)未按法规规定设置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扣4分。

  2.各种安全资料(8分)

  1.无年度安全生产计划、无安全会议记录、无安全检查记录、无 档案、

  无事故档案、无职业卫生档案、无事故隐患排查档案、

  无劳动防护用品档案等各扣1分。

  2.内容不完整、记录不全各扣0.5 分。

  3.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2分)

  1.未办保险扣2分。

  2.每少10%扣0.5分。

  4.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制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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