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法律规范>> 地方法规>> 山东>>正文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9年08月22日

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选办法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

一、目的及意义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推动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活动,对职业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效果显著的示范企业进行表彰,以鼓励更多的企业争优创先。

二、评选原则

企业自愿申请,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点击查看附件全文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