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劳人锅局【1983】81号文《关于废热锅炉安全监察和管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映给我局.
附:
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关于废热锅炉安全监察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劳人锅局【1983】81号、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二日)
废热(余热)锅炉是一种广泛使用于化工、石油、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等部门的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的承压设备,由于结构多样、型式各异,近两年来,各地反映对此类设备的安全监察及管理的规定不够明确,不尽合理.杭州余热锅炉研究所和杭州锅炉厂等单位,曾提出废热锅炉按其在工艺流程中的作用和结构类型的不同,分别划属锅炉和压力容器,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的建议(见附件).经研究我们认为,这个原则是比较符合此类设备的特点,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为此,对废热锅炉的安全监察及管理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管壳式废热锅炉,划属压力容器范畴,按《条例》、《细则》中有关压力容器部分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
二、烟道式废热锅炉,划属锅炉范畴,按《条例》、《细则》中有关锅炉部分和《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
三、本通知下达前已安排定货、制造的废热锅炉,若不符合上述规定,一般可不作更动;尚未安排定货的设计,应按本通知精神逐步进行修改.特殊情况,由所在省、市、自治区锅炉安全监察机构酌情处理.
四、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以往有关废热锅炉的文件或通知,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
杭州余热锅炉研究所关于余热锅炉应属何种规程监察的报告
杭锅【83】余字第001号、
(一九八三年一月十二日)
劳动人事部并报机械工业部电器工业局:
余热锅炉由于余热源性质、使用场合不同,其结构型式也大不相同,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管壳式余热锅炉和烟道式余热锅炉.
一、管壳式余热锅炉
使用于化工、石油工业部门,用以回收工艺介质余热的余热锅炉,由于余热源是带有一定压力的工艺介质,而且工艺介质的压力往往是比较高的,又如化肥工业的水加热器余热锅炉,其工艺介质压力高达200kgf/cm2,如乙烯生产流程中需要装置一余热锅炉将压力为89kgf/cm2的工艺气急冷后送入下一装置.这类余热锅炉结构上与压力容器类似,称管壳式余热锅炉,一般都纳入有关的工艺流程中,作为工艺装置之一,其设计计算一般均按压力容器规范进行,因而将管壳式余热锅炉归属于压力容器范围进行监察是合适的.
二、烟道式余热锅炉
在冶金、建材、轻工、化工、机械等方面还有另一类余热锅炉,它使用的量和面都比较大,主要用以回收利用各种炉窑的排烟余热.由于余热源是炉窑排出的炽热烟气(或工艺气)且一般都是常压或微正压的.这类余热锅炉的结构与工业锅炉或电站锅炉类似,统称烟道式余热锅炉.如建材工业的水泥窑、玻璃窑余热锅炉,化学制酸工业的硫酸余热锅炉,冶金工业的炼钢平炉余热锅炉,化铁炉余热锅炉及炼铜、炼镍、炼锡等余热锅炉,机械工业的加热炉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等.还有一些用以回收化学余热的烟道式余热锅炉,如化工部碳黑厂用以回收被排放的碳黑尾气化学能的余热锅炉,轻工部造纸厂的黑液余热锅炉等.
烟道式余热锅炉目前使用的量比较大,面比较广,其设计制造也都按锅炉的有关标准规程进行.烟道式余热锅炉不仅在结构上与工业、电站锅炉相同,设计计算上按照锅炉的有关标准进行,而且从规程上看也应受"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监察比较合适.
1.烟道式余热锅炉目前的运行操作及安全附件、配套件等均与蒸汽锅炉相符,按蒸汽锅炉安规监察,就有一套成熟的办法来确保安全运行;
2.在材料方面,容器中所用的管子因弯管的工艺比较少,所以允许用YB231,而对于烟道式余热锅炉受热面,因其和蒸汽锅炉受热面一样,有大量的弯管工艺存在,不允许用YB231管材;
3."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第3、第5条规定,该规程不适用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容器,而大多烟道式余热锅炉是直接受火的,这是"容器安规"所不能接受的.如进入硫酸余热锅炉的烟气,其烟温高达1100@,实际上是以火焰的形式进入余热锅炉的.还有带补燃装置的加热炉余热锅炉,燃气轮机余热锅炉等也都是直接受火的.回收利用化学余热的烟道式余热锅炉,如碳黑尾气余热锅炉,造纸黑液余热锅炉等更是直接燃用废气、废料,有充满火焰的炉膛及烟道.所以把烟道式余热锅炉归属于容器是不妥当的.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建议把余热锅炉分为两类,一类为管壳式余热锅炉,把这类余热锅炉列入容器范畴由"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来监察.另一类为烟道式余热锅炉列入蒸汽锅炉范畴由"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来监察.
当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