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暨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的补充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应急函〔2009〕164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部委应急管理机构,各中央企业,国家救援基地,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2009年3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暨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的通知》(安监总厅国际〔2009〕39号,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下载),将于2009年7月1-3日在北京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暨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为进一步做好会议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论坛和展览会具体时间和地点
(一)论坛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2号会议厅(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鸟巢体育馆东侧)。
注册时间地点:7月1日16:00-20:00,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二层2号会议厅前。
开幕式:7月2日8:30-10:45。
论坛演讲:7月2日11:15-12:45,14:00-17:55;
7月3日 8:30-12:30,14:00-17:50。
(二)展览会
参观时间:7月1日9:00-17:00;
7月2日9:00-17:00;
7月3日9:00-14:00。
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1、2号展厅以及室外场地。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率队参加论坛和参观展览。请于6月25日前,将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报名表和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参观报名表,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论坛和展览会组委会秘书处。
三、注意事项
(一)论坛会场座位有限,参加论坛人员请提前报名。
(二)参观展览人员请携带名片,在展览馆入口处办理参观证。
(三)参加论坛和参观展览人员食宿自理。
联系人:王静、王翠华(论坛);蔡忠、沈润娥(展览)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电话:010-64229939,64463033,64463382
传真:010-64463003
电子信箱:emcexpo@chinasafety.gov.cn
网址: www.emc.gov.cn
附件:1.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坛报名表
2.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应急技术与装备展览会参观报名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