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法律规范>> 文件通知>>正文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1日

召开2011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装备工作视频会议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明电〔2011〕11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1-03-31

关于召开2011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装备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4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召开2011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装备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总结“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部署“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和煤矿安全科技装备工作。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二)分会场: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参会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安科院、通信信息中心、信息研究院负责人,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安全评价工作委员会、劳动防护专业委员会、矿用产品安标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技术中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分会场参会人员: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分管规划、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中介机构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相关支撑机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和各有关单位切实组织好相关人员准时参会,并做好预先开机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主会场的设备开机、调试等准备工作。
(二)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机构于4月8日16:00前将分会场参会人数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联系人及电话:刘正伟、李洋,010-64463176、64464011〈带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