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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5日

关于召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指协调〔2011〕11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发布日期:2011-04-1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
召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应指协调〔201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讨重大危险源监管的方法和途径及相关规定、标准,有效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定于4月份在北京召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1年4月18日下午14时,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和平里宾馆(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路4号,安监总局办公楼后,电话010-64286868)。

二、参加会议人员

有关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管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单位及人员名额附后)。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17日下午17时前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请参会人员根据本省(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经验,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

联系人:杨振生

电话:(010)64463915、64463021

传真:(010)64463911

电子邮箱:yangzs@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参会单位及人员名额

2.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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