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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03月09日

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2-03-07
        二、主动公开情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主要有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和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三种途径,同时通过媒体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一)政府网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三部分组成。2011年,共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7190条(其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信息26095条,国家煤矿安监局网站发布信息851条),发布公文信息557条(其中,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文73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文333条,国家煤矿安监局公文130条),发布领导讲话信息1条,发布事故快报信息75条。
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56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挂牌督办,对36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跟踪督办,向社会公布了71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含非法人单位)名单,公布了14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为做好极端灾害气象应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发布了3次红色预警信息、15次黄色预警信息,指导相关地区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有关企业做好应对防范工作。
(二)新闻发布会。2011年,共举办5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1场,介绍“十一五”期间包括2011年安全生产的总体情况,以及“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通报了2011年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情况;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举办4场,通报上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公告。2011年,共编辑出版《公告》12期,收录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部门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的政策规范性文件215篇,并分别向国家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和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寄送了各期《公告》。
(四)其他方式。2011年,在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站上开展专题访谈4次,通过网络向人民群众介绍了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和“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对《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进行了专题解读,解答了网友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等。此外,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件或信息,还以新华社通稿的形式或通过《人民日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次、14件(其中,网上申请11件,信函申请4次、3件)。经审核,网上申请有2件属于建言献策类未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告知了具体联系方式,1件次信函申请属重复申请未予受理。全年共受理并办理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等。
(二)办理情况。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受理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全部在法定答复期限内办理完结并给予答复。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属主动公开的2件。分别向申请人提供了信息电子文本,并提供了查询地址。
2.属依申请公开的5件。其中,有1件安排申请人现场查阅信息,2件经汇总整理后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数据,2件因涉及商业秘密向申请人提供了部分公开内容。
3.信息不存在的2件。因申请所涉及业务正在审批办理中,向申请人出具了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4.非本机关掌握信息的2件。分别向申请人告知信息掌握机关,并提供了联系方式。
5.不予公开的1件。告知了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收到了2件因申请人对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提出的行政复议(其中,1件为依申请公开、安排申请人现场查阅资料,1件为不予公开)。目前已复议审结,均依法决定维持原答复。
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诉讼事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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