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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24日

关于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 文 号:安监总厅规划函〔2012〕222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请示》(冀安监管呈〔2012〕6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调查结果,同意批准河北英博认证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二、请你局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督促其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安全评价质量,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保证安全评价行业的规范运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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