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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04日

关于近期四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 文 号:安监总明电〔2013〕2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3-02-04
一、坚决落实春运安全工作各项措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今年春运期间客流特别是农村地区客流增幅大、冰冻雨雪雾霾天气多等特点,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要求,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春运安全工作的不利因素和春运初期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部署,做实预案,将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对存在春运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因整改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切实加大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和包车客运的源头管理,利用定点检查、动态监控等手段,严查客运班线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营运车辆严重超员超载等违法经营行为;客运场站要严格进站、上车物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大力推行客运企业安全告知制度,在车辆醒目位置粘贴客运公司、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等信息的安全告示,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信息要做到件件查处、事事落实;立即组织对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从业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和问题,提示、警示驾驶人安全行车,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三、切实加大春运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今年春运期间农村客流大的特点,迅速提请党委、政府增加春运期间农村地区中短途运力,增设临时停靠站点,并依靠县乡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强对农村客运安全的检查评估,加大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同时,要强化春节期间农村庙会、民俗和婚庆等活动的源头安全管理,严查客车超员和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及酒驾醉驾等春运期间易发多发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进一步督促县乡政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形成“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对农村地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开展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如增设醒目、合理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设置减速装置,派专人加强看护管理等,坚决遏制和减少客车翻坠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9号)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检查排查工作力度,严禁生产、销售超标准超规格烟花爆竹,严禁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
五、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开展明察暗访,及时掌握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办公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区域协作,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地区、有关部门,联合查纠、联合推动整改。要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暴露出的问题,曝光安全责任不履行、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地区、部门、企业和违法失职人员,强化社会监督,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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