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12家单位检测检验甲级资质初次认定等事项公示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规划科技司
发布日期:2013-02-0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拟批准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
初次认定、换证、增项、变更等事项的公示
按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经综合评审,拟批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资质初次认定、换证、增项、变更等事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2月22日)。
如有意见,请于2013年2月22日前,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情况时,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同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调查核实。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电话及传真:010-64463341
联系人:马守业
规划科技司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