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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07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普查煤矿采空区主要经验的通知

发 文 号:煤安监司办〔2013〕2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2-0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普查煤矿采空区主要经验的通知
煤安监司办〔2013〕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不断提升防治水技术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采空区灾害事故的发生,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组织开展了煤矿采空区普查。现将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学习,加强矿井及周边老空区勘查,掌握矿井水害情况,落实探放水规定,严防透水事故的发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普查煤矿采空区主要经验
鄂尔多斯市煤炭资源丰富,含煤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0%。煤炭资源开采历史悠久,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小煤矿数量曾多达1900多个。经过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技术改造,目前,全市煤矿数量已压减到321个,平均单井产能达到150万吨/年以上,2012年原煤总产量达到5.9亿吨。由于过去小煤矿无序开采,形成了分布广泛、大小不一和难以计数的老采空区,老采空区中的积水和有毒有害气体,已对正常生产矿井构成严重威胁;同时,老空区垮塌也影响着地面建筑物的安全。该市曾因采空区发生多起灾害事故。为从根本上消除老采空区的安全隐患,该市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普查煤矿采空区,有效防范了采空区灾害事故。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政府主导投入,统一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事故的预防工作,始终坚持“强技术、高投入、严管理”的工作思路,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该市采取政府主导并投入主要资金、煤矿企业参与的方法,组织对全市煤矿采空区进行统一普查。自200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专项资金8860万元,基本掌握了全市煤矿采空区及积水区、岩层富水区分布情况,为煤矿安全开采提供了技术指导。
二、依靠技术机构,提高普查效果
2009年,该市政府委托煤矿技术服务机构编制了《鄂尔多斯市地方煤矿老空区分布与隐患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收集本市294个煤矿(井工煤矿199个,露天煤矿95个)相关资料,并进行踏勘、与各矿技术人员进行详细交流的基础上,采用高密度电法、瞬变电磁法、浅层地震、EH4大地电磁法和磁法等5种物探方法对其中158个煤矿122.61 km2面积范围开展了老采空区普查工作,查出采空区面积23.81 km2,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技术资料。
2011年,市政府再次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开展鄂尔多斯市地方煤矿“十二五”期间开采区域内采空区及积水范围勘查,收集整理211个煤矿“十二五”期间297.85km2开采范围的相关资料,并对其中113个煤矿90.80km2开采范围采用6种物探方法进行了详细勘查。经勘查,发现采空区面积26.97km2、采空积水区面积3.96km2、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区面积7.39km2、烧变区面积3.28km2。这次采空区及积水范围精查结果,为煤矿防治水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制定全市煤矿防治水规划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企业积极配合,落实主体责任
鄂尔多斯市对采空区及其积水危害的防治技术可总结为:物探先查,钻探再勘,综合治理。煤矿企业积极响应政府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和信息,使得普查采空区工作进展顺利。市政府组织对区域老空区进行普查后,各煤矿根据普查的结果再进行详细勘查,对可疑区域钻探验证后进行综合治理。为防范事故的发生,该市煤矿企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采取物探与钻探等手段相结合,分别从“面”、“点”两个角度入手,扎实开展了不明老空区探测与灾害预防治理工作。
四、各方全力推进,实施效果明显
在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煤矿企业的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下,煤矿采空区普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有效防范了采空区灾害事故。探测成果帮助多个煤矿成功发现近期采掘区域内的未知老空区,提高了采掘效率,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是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采空区普查成果为执法监督部门提供了最为直接的参考和依据,当煤矿掘进或开采至勘查发现的异常区附近时,监管监察人员会主动加强管理,提前下达隐患通知单,督促煤矿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三是企业自主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带动下,近年来,煤矿企业安全投入持续增加,自主规划、开展相关项目研究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已成为企业自觉、主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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