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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0日

关于召开吉林省八宝煤矿“3.29”事故警示教育专题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7-10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吉林省
八宝煤矿“3.29”事故警示教育专题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属煤矿企业,有关中央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10时召开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专题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观看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警示教育片。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同志讲话。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二)分会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和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总局机关综合司局有关负责人,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全体干部,涉煤中央企业总部分管负责人及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分会场: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处级以上干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全体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属煤矿企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下属各矿主要负责人就近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通知驻地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以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各省属煤矿企业按时参加会议。
(二)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分会场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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