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政法〔2013〕160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3-11-2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13〕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3年12月13日在北京召开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立法工作,讨论完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2015年立法工作规划及开门立法办法、调查研究工作办法。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和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分管法规工作的负责人;沈阳市、南京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2月13日开会,会期一天。12月12日报到。
(二)地点: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总台电话:010-62322288)。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联系人及电话:陈琳,010-64463141、64463814〈传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