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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02日

关于举办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中队以上指挥员集训的通知

发 文 号:应指综矿山〔2014〕4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发布日期:2014-06-3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
举办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
中队以上指挥员集训的通知
应指综矿山〔2014〕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以下简称区域队)军事化管理水平,提升指挥员综合素质,加强区域队与国家队之间的交流学习,定于2014年7月-9月,分别举办三期区域队中队以上指挥员集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内容
(一)军事化管理及指挥。以队列理论、内务规范及队列指挥实训、会操等为主,分班编组,统一着装,军事化管理。
(二)典型案例分析。主要针对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吉林八宝、四川杉木树煤矿等事故案例,展开分析、讨论,参训人员结合本队建设情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三)宣传报道相关知识。邀请相关专家对宣传报道、新闻发布注意事项,及接受采访和演讲的技巧等内容进行培训,并进行模拟汇报演讲。
(四)工作经验交流。邀请国家队优秀大队长交流工作经验体会,实地参观集训承办单位队伍建设情况。
二、集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2014年7月14至18日,7月13日报到;在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举办。
第二期:2014年8月4至8日,8月3日报到;在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举办。
第三期:2014年9月22至26日,9月21日报到;在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开滦队举办。
三、集训对象
区域队中队以上指挥员。各区域队每期4人,共12人参训。
四、其他事项
(一)集训费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训人员要结合本岗位工作提前准备5分钟书面交流材料,报到时须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训工作,每期由一名大队指挥员带队,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训。请于7月8日前将第一期参训人员回执、7月27日前将第二期参训人员回执、9月15日前将第三期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各期集训承办单位。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陈和平,010-64463754。
2.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淮南队。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唐山镇廿店村(淮南第二通道旁)。
联系人及电话:宗永广,13855455718、0554-7659110(调度室传真)。
3.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鹤岗队。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峻德小区救护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周玲, 13946742166;朱晓龙15326583388、0468-3703299(传真)。
4.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开滦队。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西外环马驹桥北国家矿山应急救援开滦队。
联系人及电话:张学良,13832586339、0315-3021446(传真)。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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