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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9月05日

关于开展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县委书记集体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

发 文 号:安办函〔2014〕61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09-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2个烟花
爆竹重点县县委书记集体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
安办函〔2014〕61号
江西、湖南、广西、重庆、云南、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22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市、区)(以下简称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工作,定于9月中旬在北京组织开展重点县县委书记谈心对话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烟花爆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交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攻坚工作情况,研讨深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及强化旺季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二、时间及地点
9月19日全天。9月18日在北京西郊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联系电话:010—62322288)。
三、参加人员
1.重点县县委书记;
2.重点县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烟花爆竹的副局长及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财务司)、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监管三司、人事司(宣教办),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重点县委书记围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创新监管方式、深化攻坚工作、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等方面采取的举措,做好重点发言准备。
2.请各省级安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协调通知有关人员,并以省(区、市)为单位将人员报名回执于9月15日17时前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010—64463354(带传真)。
电子邮箱:lig@chinasafety.gov.cn。
附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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