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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6日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 文 号:农质发[2014]16号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4-12-24

 为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现就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其质量安全倍受社会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14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迫切需要,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有利于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制假售假、违规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打击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也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暴露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缺失问题。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使命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要求,以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记录共享为基础,以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核心,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重点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基本实现全覆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力有效,信用体系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三)重点领域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两个领域,农业投入品领域的重点是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领域的重点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收购贮运企业、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四)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条块结合,统筹规划,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行为,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2.部门推动,社会共建。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引导、监督、协调。各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性、指导性强的优势,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完善市场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建设格局。

3.健全制度,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上下级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4.积极创新,加快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及各行业协会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模式,不断总结推广,加快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利用现有的农业信息化项目,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与本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数据对接,及时传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要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记录电子化存储,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主体信用信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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