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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5日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宣教〔2015〕8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5-01-2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
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厅宣教〔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艺创作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为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安全思想文化建设、深化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重点抓好安全文化创新,抓好安全文艺创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艺宣传方式,通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文化氛围和环境,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安全文化繁荣发展。
二、活动名称
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煤矿文联、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三)协办单位:中国石油文联、中国铁路文联、中国化工文联、中国石化文联、全国公安文联、中国检察官文联、中国人民银行文联、中国金融文联、中国航空文联、中国电力文协、中国水利文协、中国建设文协。
(四)活动组委会:成立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煤矿文联,负责此项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工会,产(行)业工会、文联和文协,有关中央企业和单位负责组织好相关活动,充分动员全社会、专业机构力量、各系统文艺骨干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活动。
四、活动方式、内容和安排
(一)活动方式。
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总工会,各产(行)业工会、文联和文协,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中央企业、艺术院校、文艺团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作品创作、征集、评选和推荐。
组委会对征集的优秀作品组织专家评选,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
(二)活动内容。
1.本次活动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用新创作出的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创作内容要从诠释安全理念入手,多层面、多视角表达党和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安全诉求和价值取向,弘扬“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表达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祝福平安的美好愿望。
3.作品类型主要采用文学、歌曲、舞蹈、曲艺、小品、摄影等文学艺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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