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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5年04月22日

关于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的公示

发 文 号:—
发布单位:煤矿安监局行业安全基础管理指导司
发布日期:2015-04-21
公示
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煤矿(井工)名单
 
经各省级煤矿安监局核实,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实现连续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生产能力为9万吨及以上的合法生产煤矿(井工)共1350处,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将根据公示结果对实现连续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的煤矿(井工)进行公告表彰。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煤矿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4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映到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 系 人:梁子荣、张明明;
联系电话:010-64464294(带传真)、64464662;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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